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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编制
1964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总站,为正处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文革期间机构撤消,人员下放。1984年经省编委同意,恢复省级森防站,并更名为陕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总站,编制25人。1994年机构改革中核定编制16人,为全额预算正处级事业单位。
全站现有职工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人,技术工人2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7人,中级技术人员3人,初级技术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站内设防治科、检疫科和测报科三个科室。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总体目标,下达目标管理任务,考核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管理的实施。
(2)负责组织全省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制定防治方案及年度计划,下达防治任务;普查或专题调查全省森林病虫害资源;评估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及防治效果。
(3)负责全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拟定省级检疫实施办法;组织全省检疫对象普查补充本省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森林植物和产品名单;对危险性病虫害划定疫区、保护区,提出封锁扑灭措施。
(4)负责全省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信息管理工作。建立省级病虫害数据库;负责国家、省级测报点建设;确定测报对象,制定预测预报办法,发布长、中、短期病虫情预报和虫情通报。
(5)负责全省森防体系建设。制定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设内容;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救灾药械库、临时简易机场设立,测报室、检疫室及检疫隔离试种苗圃、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建设。
(6)宣传贯彻《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负责全省森防检疫人员技术、业务培训。
(7)检查指导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工作。
(8)协助厅计财处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经费申请、预算和管理。
近年来,国家将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国家防灾减灾应急体系,摆到与营造林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根据国家林业局有关精神,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构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执法职能,使森林植物检疫行政执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报的组织与管理、防治技术指导等重要职能进一步加强。
三、全省森防系统基本情况
全省各市县现有森防站120个,职工1086人,其中市站12个,职工118人,县站108个,968人。全省现有国家级中心测报点35个,省级中心测报点45个,基层测报站点695个。已建成森防标准站58个,无检疫对象苗圃4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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