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首页 省林业厅 林业动态 政策法规 政务公开 重点项目 资源保护 科技教育 林业产业 发展规划 党建政工

紧急行动 严阵以待--我省森林防火进入最关键时期

2006-04-12 森林公安局

 

进入三月份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持续干旱少雨,气温回升较快,春耕生产全面展开,加之清明、五一即将来临,上坟烧纸、进山旅游人员逐渐增多,容易导致野外火源管理失控,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极为严峻。近期,我省已经陆续发生多起火灾火警,针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3月28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陕森防指发〔2006〕4号),要求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当前,由于受不利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我省已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易发期,具备了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客观条件。根据历年统计资料情况,4月份火灾发生次数差不多占全年火灾次数的一半,所以做好近期森林防火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各地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对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的安排和部署。一是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单位、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农林交错部位、庙宇、墓地和国有林场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监管。在“清明”、“五一”期间,采取超常规的预防措施,加强巡查,严防死守。二是突出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适时发布防火戒严令,特别是高等级火险期,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禁止野外用火。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查清原因,对火灾肇事者要依法严惩。三是突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和监护。对林区内痴、呆、傻等特殊群体,防火戒严期内落实专人监护;对进入重点林区的人员登记造册,逐人签订保证书。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开展丰富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各林区县、森林旅游重点地区和人为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迅速行动,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巡回进行宣传,大规模张贴宣传标语,开展了为期2-3周的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积极与省电视台协调,整个4月份在陕西电视台黄金时段插播森林防火公益广告,《陕西日报》、《华商报》等新闻媒体也加强了森林防火宣传报道,林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也纷纷开辟森林防火专题栏目。同时加强对林区中、小学生安全防火、避火知识的教育,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办发[2004]33号通知规定的“五条标准”要求,把做好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迅速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分片包干,深入基层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火灾隐患。对多火灾区、高火险区和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选派得力人员,由领导带队进行蹲点督查,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认真做好准备,科学扑救火灾

各地要从着大火、抗大灾的角度出发,对森林防扑火准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备足扑火机具、运输车辆和通讯设备,确保防扑火所需物资。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要立即进入战备状态,严阵以待,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要按照各级扑火预案认真组织演练,增强实战经验。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在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指挥、科学扑救,坚决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 【
 相关链接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留言咨询  网站地图  网上调查 

版权所有:陕西省林业厅 地址:西安市西关正街233号  邮政编码:710082
©Copyrigt www.snl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06000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