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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森林公安局对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实行考核制度

2006-03-20 森林公安局

  近日,榆林市森林公安局正式发文,决定从2006年起对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实施考核制度,以全面提高森林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
  为全面提升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把全市森林公安民警培养成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公正执法的党和人民忠诚的森林卫士,榆林市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06年开始,每年对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衔晋级民警进行考核。考核对象是市、县区森林公安机关的全体民警。考核时间,每年5月中旬进行;考核内容:近二年工作情况,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知识的考核。考核程序:一是本人二年内工作总结;二是由考核小组成员查看学习笔记;三是进行业务知识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延期警衔晋级;四是民主测评。业务知识考试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二十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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