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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合作陕西延安造林项目的主要措施

2006-03-13 国际项目中心

 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为夯实责任,确保造林成效,我厅通过深入调研,制定了项目目标责任制度,由县项目办正、副主任负责承包乡(镇),技术员承包造林作业区,对造林工程从规划设计到造林施工、补植抚育、劳务费发放等实行全过程管理。造林数量和质量与责任人的奖金、补助挂钩。在造林质量监测上实行检查人员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在劳务费发放、帐务规范化管理、图件质量、数据库运行管理上也均实行专人负责制。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了责任,增强了造林单位的责任心。       

二是严格财务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规范运作。为规范财务管理,我们对德援资金和配套资金的使用管理、会计核算体系、项目申请提款报帐程序、原始单据、劳务费发放、物质采购和管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都做了明确的规范化要求;省项目办对市、县项目财务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审计厅对项目财务加强监督,每年分三次对项目帐务执行情况、申请报账资料、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援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尤其在劳务费发放、种苗费兑付方面,审计人员每次都要深入项目村、组、户,进行调查访问,入户跟踪审计,农民参与造林是否领到了造林种苗、是否领取到项目规定的劳务费,育苗户提供了种苗是否得到了苗木费、报帐资料中劳务费花名册是否真实有效等都要一一进行审计。

三是如实兑付劳务费,确保农民利益。延安造林项目实施以来,我们把足额向农民发放劳务费作为实施项目的基本政策和关键环节,在兑现过程中,做到三个公开:一是检查结果公开。兑现前首先将省、市监测中心检查验收认定的合格小班面积逐户登记造册,并当场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复核落实,无异议后再进行兑现;二是兑现标准公开。在造林前将不同林种,不同轮次的付款标准公开告知农民,让农民明白放心;三是兑现程序公开。按照参与农户的造林合格面积和劳务费付款标准,由县项目办统一组织,以村组为单位,召开劳务费兑现大会,当众发放劳务费、农民当场在劳务费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每次劳务费发放后,县电视台要对项目兑现劳务费情况进行公开宣传报导。项目共进行了8次报帐,累计发放造林劳务费2000万元。经陕西省审计厅多次审计,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四是加大了兔害防治措施。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兔子危害成灾,严重影响了项目成果的巩固。从2004年10月开始,我们加大兔害防治力度,采取了以下防治措施:一是进行了套兔技术培训,聘请有经验的农民讲授套兔技术,广泛发动项目区农民到自己的造林小班下铁丝套;二是从内蒙古林木防啃剂厂购买林木防啃剂,动员项目区农民在树干基部进行涂抹;三是建立了每交一只兔尾巴奖励3元人民币的激励机制,鼓励农民大力捕捉。这些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是注重项目培训,提高项目人员总体水平。外援项目有其很多特殊的要求,比如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实行参与式规划,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每年都有外方咨询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为国内项目的实施引进了许多新的管理理念。根据外援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项目建设的要求,我中心多次组织项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财务培训,并与我省的软件公司合作,研发了项目财务管理软件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现已在各项目市、县等单位普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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