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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火车整车运输木材手续须知

2006-03-02 森林资源管理处
  根据《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和省林业厅有关规定,运输原木、锯材、竹材、木片、木(竹)制半成品、木浆、薪材、栓皮、栓皮粒、木炭、棍把、条笆、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各类细木工板、沙柳条、红柳条等必须办理木材运输证,省林业厅办理火车整车运输木材及林副产品手续需审查以下材料:
  一、进口材、外省调进材
  1、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陕西省办理〈木材运输证〉介绍信》;
  2、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陕西省运输进口、外省调进木材现场查验表》;
  3、进口木材报关单、外省原调进材《出省木材运输证》或货运单。
  二、本省自产材
  由于国家林业局下达我省人工商品材计划为零,本省自产材一律停止办理木材运输手续。目前只办理人工商品材采伐试点采伐木材和建设工程经国家林业局批准采伐的木材。
  1、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陕西省办理〈木材运输证〉介绍信》;
  2、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林副产品
  运输单位凭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陕西省办理〈木材运输证〉介绍信》办理。

  注:按照省厅规定,省厅只办理火车整车运输木材及林副产品的运输证件,各市林业局办理火车零担、汽车运输木材、林副产品的运输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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